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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斷路器測試裝置檢定裝置市場推廣性一、綜合校驗裝置(時間測量部分)
1、概述:
本儀器能產生高精度、寬范圍的定時信號,并能模擬高壓斷路器的動作,可用于校驗和檢測高壓開關測試儀的時間基準及時間測量功能。
高壓斷路器測試裝置檢定裝置市場推廣性2、主要技術指標和使用條件:
2.1 本裝置有12路觸頭輸出,可同時模擬12個高壓斷路器觸頭。
2.2 高壓斷路器合閘或分閘時間可在 0.01-800mS范圍內任意設置。
2.3 分辨率:10微秒。
2.4 精 度:0.01%。
2.5 彈跳脈沖個數可在 0-20 個范圍內任意設置。
2.6 支持不同期測試。
2.7 支持內部觸發(fā)、外部觸發(fā)、有源觸發(fā)、無源觸發(fā)。
2.8 環(huán)境溫度:10-30度
2.9 環(huán)境濕度:小于85%
高壓斷路器測試裝置檢定裝置市場推廣性3、時間校準裝置外觀結構:
高壓斷路器測試裝置檢定裝置市場推廣性4、工作原理簡介:
時間校準裝置電路劃分為:觸發(fā)電路、高速可預置計數器電路、高精度晶體振蕩電路、單片機控制電路、輸出控制電路,如圖(1)所示。
4.2 該時間校準裝置的特點是:
4.2.1 實時性強,裝置努力做到了觸發(fā)實時,計數實時,輸出實時。為了能實現(xiàn)實時,觸發(fā)環(huán)節(jié)采用恒流觸發(fā),計數環(huán)節(jié)采用高速可編程邏輯電路構成同步計數器,保證計數輸出和基準脈沖同步,輸出電路電路采用晶體管模擬。
4.2.2 采用24M高精度石英晶振,保證基準脈沖的性和穩(wěn)定性。
高壓斷路器測試裝置檢定裝置市場推廣性5、面板主要部分說明:
5.1 12路斷口時間:
模擬高壓斷路器12路觸頭輸出,前6路A1,B1,C1,A2,B2,C2與金屬接地柱共地,后6路A3,B3,C3,A4,B4,C4與黑色插孔共地,稱之為虛地。如果要同時測量12路,則要保證兩個地相連。
5.2 6路合閘電阻:
可模擬帶合閘電阻的高壓開關動作,儀器內置合閘電阻的投切電阻,電阻值分為100歐,200歐,300歐,300歐,400歐,100歐姆。(阻值可定制)
5.3有源觸發(fā)輸入:
由被校驗的高壓開關測試儀提供觸發(fā)電壓,輸入觸發(fā)電壓的范圍為:DC20-280伏。(儀器對應的)
5.4有源外觸發(fā):
由被校驗的開關測試儀或者多功能測試臺提供觸發(fā)電壓,輸入觸發(fā)電壓的范圍為:DC12~150伏左右。用來觸發(fā)裝置。
5.5 開關量輸入(無源外觸發(fā)):
由被試品輸出開關量給裝置(*好是電子開關,普通刀閘會有彈跳,導致裝置重復動作),主要用于檢測有時間測試要求的其他設備和本裝置送檢使用。
使用具體說明:
接好高壓開關測試儀和LYGKC-1000校驗裝置的地線和兩者之間相關的測試線。然后開機后顯示界面如下:
按鍵盤上的【確定】鍵進入,如下圖示:
按鍵盤上的【確定】鍵進入預設的時間調整,用上下鍵選擇需要更改的預設時間值,直接按數字鍵。選擇完畢后按【確定】鍵保存當前相的設置。然后進入下一相需要更改的預設時間值,全部更改完畢后按【Esc】鍵退出當前的設置。就可以開始測試了。關于設置方法也是一樣。
具體接線:LYGKC-1000校準裝置紅色接線柱接高壓開關測試儀內部直流輸出電源的合閘+,黑色接線柱接電源—,綠色接高壓開關測試儀內部直流輸出電源的分閘+。儀器斷口線與校準裝置對接。(武漢大洋或者有短路保護功能的儀器,短路保護必須先去掉。去掉方法是:按住向下鍵不放,重新開機,儀器屏幕提示“檢測狀態(tài),無輸出短路檢查,釋放按鍵繼續(xù)”)
彈跳設置,具體方法和時間設定相同。合閘彈跳的彈跳次數設置為0-20次,分閘無彈跳,即彈跳次數必須為0,否則影響分閘測試時間。
觀察LYGKC-1000屏幕下端的斷口狀態(tài),如果是分,則此時直接操作被校準高壓開關測試儀進行合閘測試(如果是合。則此時直接操作被校準高壓開關測試儀進行分閘測試), LYGKC-1000校準裝置動作,等待幾秒鐘,被測試高壓開關測試儀會出現(xiàn)相應的波形和時間、同期、彈跳等數據。注意:操作一次后,必須等到LYGKC-1000的端口狀態(tài)變化了,才能再次操作測試,否則會出現(xiàn)錯誤。內有保護電路,不會損壞裝置。
設置:觸發(fā)方式:內觸發(fā)
觸發(fā)類型:有源觸發(fā)
脈沖輸入:節(jié)點輸入
合閘電阻校準
操作方法:將面板上的開關撥到標準電阻位置。
阻值表如圖:
測試方法和時間測量一致。只看被試品的阻值測量值,測試時間為模擬時間。
6、使用注意事項:
6.1 本裝置的開關量輸入,禁止有源接入,否則容易損壞輸出端。
7、系統(tǒng)配置:
1、LYGKC-1000型高壓斷路器時間校準裝置主控機 一臺
2、電源線 一條
為了降低風險,《辦法》對非標投資給出了限額:要求同一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管理的全部組合類產品投資于非標準化債權類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不得超過其管理的全部組合類產品的35%。
對此,相關業(yè)內人士表示,該比例上限與商業(yè)銀行理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的比例上限相同,不同之處在于:商業(yè)銀行全部理財產品投資于非標資產的余額在任何時點均不得超過理財產品的35%,而保險資管產品投資非標資產的比例是不得超過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35%(不包括債權投資計劃和股權投資計劃),并非全部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35%。相比之下,保險資管投資非標的限制更為嚴格。
此外,在市場波動性不斷加大的趨勢中,投資能力重要性與日俱增,防控風險工作也極為重要。對此,《辦法》著重從四個方面加強對保險資管產品業(yè)務的風險防控:一是壓實產品發(fā)行人主體責任。要求保險資管機構符合投資管理能力要求,落實風險責任人機制,健全產品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將產品業(yè)務納入內部稽核和資金運用內控年度審計。
二是全面規(guī)范產品運作。在打破剛性兌付、消除多層嵌套、去通道、禁止資金池業(yè)務、限制期限錯配等方面與《指導意見》保持一致。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對產品發(fā)行、存續(xù)、終止清算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完善風險管理機制。要求保險資管機構按規(guī)定提取風險準備金,加強關聯(lián)交易管理,細化信息披露安排。
四是落實穿透監(jiān)管。要求保險資管機構有效識別保險資管產品的實際投資者與終資金來源,充分披露資金投向、投資范圍和交易結構等信息。
銀保監(jiān)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辦法》著眼于對各類保險資管產品共性的部分加以總體規(guī)范。考慮到不同保險資管產品在產品形態(tài)、交易結構、資金投向等方面的差異,下一步將在《辦法》的基礎上,分別制定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和組合類保險資管產品的配套細則,細化監(jiān)管標準,提高監(jiān)管政策的針對性。